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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年輕時寫小說很喜歡玩一些自以為有趣的梗,我自認是喜歡寫比較歡樂的故事。但會困擾的地方在於,當結局要開始收為,氣氛要開始嚴肅的時候,就寫不太下去。
追根究柢,就是氣氛轉換部分一直沒做好,結果就是變得拖戲,然後氣氛就越寫越僵。我自己又是那種不喜歡氣氛一直很陳悶的節奏,太久的話,我的寫作慾望會消失。
所以我的小說故事其實能夠完整寫完的比例很低,大概一百個故事裡面頂多三到四個的程度。
後來有一段人生規劃停止寫小說好一段時間,最後重新開始寫的時候,這個問題多少解決了。
就我的小說開始變得沉悶,看跟想的東西少了年輕的那種快活。熱血少了很多,寫的東西越來越沉重。
當然這不是真正的解決啦,就是自己喜歡看的東西變沉重了,所以寫的東西變沉重點也沒關係,歡樂的比例少很多。
我後來從這邊發現,其實就是一種場域問題。
就是說,整個故事調性趨於嚴肅的時候,不只裡面的角色,連旁白都會被影響。
當然現實情況是,這個世界有歡樂也有悲傷的地方,要處於哪種環境,要看自己接近哪種環境。
處於悲慘的人,大多是長期運氣不好,所以遇到的都是很難過的事情。
小說跟故事會強調集中這種氛圍,因為這是牽涉到作者想給讀者看到甚麼東西。
你希望讓讀者看到一個開心的故事,那就得把開心的部分都篩選出來,結合在一起。
反過來說也是,但要讓讀者又開心又難過,這需要的不是把開心的故事跟難過的故事組合混雜在一起那麼簡單,而是要製造一個又開心又難過的故事。
這樣講可能不太好理解,用藍莓優格來舉例好了,藍莓是藍莓,優格是優格,藍莓跟優格一起吃的味道,只是把藍莓跟優格混在一起。
但藍莓優格就是藍莓優格,在料理過程中已經把藍莓跟優格用特別的方式混合在一起分不開了。所以一口優格加一口藍莓吃起來的味道,跟直接吃藍莓優格還是有差異的。
重點在中間的料理方式有其目的性,而想達成的目標本身跟你用了甚麼手段要分開看。
也就是說,一個既悲傷又快樂的故事,最終目的是甚麼?是希望在悲傷中顯現快樂的可貴?還是希望以快樂為佐料,放大那個悲傷?
更直白的說法,到底是要以哪個為主?如果分不出主次來,那最後真的只能用番外篇來解決。
決定好目的後,才能去考慮要怎麼分配,怎麼去調整,這些方法就要從大量前人的故事中去研究,也不是自己一個人閉門造車就能寫好的。
大概就這樣,更具體的建議我也說不出來就是,希望對你處理文峰割裂的問題有幫助。
這篇大體問題我還是知道的XD
它即興創作性太高了(早期我一邊寫一邊修改的時候,看得很麻木,後面放棄了),小說上的那種需要的空間感/氣氛感/衝突性,其實都被寫得很平淡(基本在裡面沒寫什麼難過事情進行烘托),然後它也不具備那種現實共鳴/人生領悟。倒是社會尷尬死亡被寫得得心應手(?),反正,後面已經是怎麼開心就怎麼來,能寫完就可以了XD
那一種總算能放下的感覺很重要啊!